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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罩标准GB2626-2019延长至2021年7月1日实施

内容来源:海运网  发布时间:2020/6/12 10:16:40    浏览次数:1730

6月11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,决定将GB 2626-2019《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年7月1日。


按照《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,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-2006或GB 2626-2019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。


原规定GB 2626-2019标准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,原定过渡期6个月。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采用GB 2626-2019新标准。因相关实施细则,涉及到已生产待销售GB 2626-2006标准产品及其包装延续问题,以及新标准检测机构覆盖较少企业一时难以跟进等问题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GB 2626-2019国家标准过渡期的通知。

通知
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 GB 2626-2019《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国家标准过渡期的通知


国务院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各有关单位:


GB 2626-2019《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强制性国家标准2019年12月31日发布,原定过渡期6个月。


为全力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口罩产品稳定供应,经研究,决定将GB 2626-2019《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》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年7月1日按照《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,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-2006或GB 2626-2019。


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。

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
2020年6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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