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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发布 明确造纸鼓励限制淘汰条目

内容来源:发展改革委网站  发布时间:2019/11/12 10:34:13    浏览次数:751

 11月6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9号令,公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,该目录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经统计,该《目录》共涉及行业48个,条目1477条,其中鼓励类821条、限制类215条、淘汰类441条。在制浆造纸方面,相关类别较上一版没有较大变化,大致整理如下:

  鼓励类

  1、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/年及以上、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/年及以上、化学竹浆10万吨/年及以上的林纸一体化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纸及纸板生产线(新闻纸、铜版纸除外)建设;

  2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、以非木纤维为原料、单条10万吨/年及以上的纸浆生产线建设;

  3、先进制浆、造纸设备开发与制造;无元素氯(ECF)和全无氯(TCF)化学纸浆漂白工艺开发及应用。

  限制类

  1、缺水地区、国家生态脆弱区制浆原料林基地建设;

  2、单条化学木浆 30 万吨/年以下、化学机械木浆 10 万吨/年以下、化学竹浆 10 万吨/年以下的生产线。

  淘汰类

  1、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;

  2、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(宣纸除外);

  3、5.1万吨/年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;

  4、单条3.4 万吨/年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;

  5、单条1万吨/年及以下、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;

  6、幅宽在1.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/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;

  7、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/分以下的白板纸、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;

  据介绍,本次《目录》的修订方向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,大力破除无效供给,以及提升科学性、规范化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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