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继续对涉华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 |
内容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/3/18 9:48:14 浏览次数:405 |
韩国继续对涉华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2024-03-18 16:10:47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
2024年3月18日,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-79号公告称,依据企划财政部第1040号令,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~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(Coated Printing Paper)征收反倾销税,税率详见附表,措施自2023年7月22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810.13.1000、4810.14.0000、4810.19.1000、4810.19.9000、4810.22.0000和4810.29.0000。 2017年7月10日,韩国对原产于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~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进行反倾销调查。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684号令,韩国决定自2018年7月22日起对中国、日本和芬兰的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,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。2023年3月21日,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。2023年12月21日,韩国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。 附表:韩国对涉华涂布印刷纸反倾销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
(编译自: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