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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卷烟纸实施保障措施

内容来源: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发布时间:2021/12/9 14:34:57    浏览次数:489

2021128日,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2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。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118日第157/PMK.010/2021号条例,印度尼西亚决定自20211130日起对进口卷烟纸(Cigarette Paper)征收为期2年的保障措施税,具体如下:20211130日至20221129日,税额为4,000,000印尼盾/吨,20221130日至20231129日,税额为3,961,950印尼盾/吨。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.4813.20.00ex. 4813.90.10ex. 4813.90.90。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。

20201026日,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卷烟纸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。202135日,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3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。印度尼西亚调查机关对进口卷烟纸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,建议印尼政府对涉案产品征收三个阶段的保障措施税,第一阶段为7,513,743印尼盾/吨,第二阶段为7,363,468印尼盾/吨,第三阶段为7,216,199印尼盾/吨。

(编译自:世贸组织官网)

(文 璐编译)

(赵广霞校对)

原文:

https://docsonline.wto.org/dol2fe/Pages/SS/directdoc.aspx?filename=q:/G/SG/N8IDN29S1.pdf&Open=Tru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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